根據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環境監管執法的通知》(國辦發〔2014〕56號)要求,建設環境網格化監管平臺。按照“定人員、定區域、定職責、定任務、定考核”的原則,構建縱向到底、橫向到邊網格化環境監管大格局,形成流程規范、職責明確、信息暢通、運行高效、公開透明的網格運行體系,實現精確、敏捷、高效、全覆蓋、全方位的環境監管模式,提升環境監管水平和公眾服務質量。